前段时间有个新闻,说是一个驴友在爬野山途中被吹下了悬崖,找到的时候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那么在旅行途中自己主动做出危险行为,意外险会怎么看待这类情况呢?
1.强调“意外”意义
很多人应该已经听过很多次了,意外就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
2.作死和自杀区分
像新闻里面提到的那位,其实当时风很大,已经到了9级,所以这样的情况很像自杀,又很像作死。
一般来说自杀和故意将自己身处死亡风险中其实不太一样,但是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又很像,时候需要公安机关来认定。法律中有一条对于自杀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自杀”含义的请示的答复》(2002年3月6日〔2001〕民二他字第18号),里面说“被保人在投保后两年内因患精神病,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溺水身亡,不属于主动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亦不具有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高危运动界定
一般意外险里面有对高危运动的责任免除条款,提到的运动一般有潜水、滑雪、滑冰、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极限运动等,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发展,很多主播为了寻求刺激,会做出一些比较危险的举动,所以后来有些将解释变成只要是高风险活动都不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也有迎合这些人群,设计了高风险运动保险。
4.高风险运动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