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合同解除终止的一些小知识

2020.05.13 17:02:00
[ 摘要 ] 部分消费者会遇到签订的保险合同,在后续解除或则终止了,这当中到底都是怎么一回事呢?

1.含义

保险合同因解除而终止,主要指保险合同有效期还没有满,合同双方有一方按照法律、约定解除了原有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了保险合同的法律效益。

 

2.消费者主动解除

投保人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有权利,随时的解除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但是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是不可以随时随地解除保险合同的,只有因为投保人有重大过失,没有履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并且会影响到保险公司承保与否、提高费率与否的时候,保险公司才能主动解除合同。

 

3.具体情况

1)约定解除

指的是,合同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约定如果在保险期间出现约定了的某个情形,那么一方可以自行解除合同,也就是保险合同会因此失效。

 

2)协商解除

指的是,在保险期间内,出险了保险合同中未曾描述到,也没有预料到的情况,而这个情况导致了双方都无法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来解除保险合同。

 

3)法定解除

指的是,在保险期间内,出险了法律法规中规定必须要接触合同的情况,这个时候根据法律法规都必须要接触保险合同。

 

4)裁定解除

一般是发生了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或者提出仲裁,由法院或者冲裁机构判定解除合同。

关键词:保险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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