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应该都会为自己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来保障我们的利益,那么大家对这个保险了解吗?下面就给大家就通过详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来了解这个保险吧。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介绍
1、短期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最多3年或5年。但是有些意外伤害造成的后果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确定,因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一个责任期限的规定,那就是只要被保险人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从受到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通常为90天、180天或1年)造成死亡或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2、灵活性:投保意外险时投保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保险项目与保险金额,保险责任范围相对灵活。而且这种保险的投保手续一般十分简便,不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一般只要有付费能力的人都可参加。
3、保费低廉:意外险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保费较低而且保障较高。即使在死亡或被确定为残疾时保险期限已经结束,但只要未超过责任期限,保险人就要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最后要给大家说的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保险。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死亡保险金的额度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给付;残疾保险金的额度大多按照保险金的百分比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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