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强险到底有哪些不赔的情况?我们一一说来。
1.责任限额
我们先来看交强险在事故赔偿中的限额,机动车有责任的时候分别是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机动车无责任的时候分别是死亡伤残:1万1千元;医疗费用:1千元;财产损失:1百元。
2.免赔事由
交强险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是免赔的,具体有两种情况,分别是绝对免责和相对免责,绝对免责包括受害人故意,而相对免责包括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盗抢车辆、被保人故意。
3.法律法规定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绝对免责,指的是交通事故的损失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受害者故意造成,机动车一方无需负责任,以及保险公司无需赔偿。
而相对免责是指,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3.具体法律条文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