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 “全险”不等于上全了险
全险包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等,实际上保险术语中完全不存在“全险”这个词语,并不能字面理解以为自己买全了。
误区二低于12万元交强险并不是都能赔
虽然交强险已经有12万的赔偿,但并不可以满足更多赔偿金额,不能只投保交强险,其他的保险也要投。
很多车主会忽略交强险是有限额的这一点。现行交强险限额的规定是:如果被保险人有责,医疗费赔偿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类限额110000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无责,则分别是1000元,11000元,100元。
误区三违法驾车也会赔偿
车主并不是投保了保险,任何损失保险公司都赔的。还是要有守法前提,如果有违法驾车比如醉酒、无证驾驶、药驾等等,保险公司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就算投了第三者责任险,也会因为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误区四交强险过期后记得及时续保
交强险过期后一点不能忘了续保,可能有车主认为晚几天续保也没事,但很可能因此造成巨大损失。这段时间里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要求你赔偿12万元以下的金额,而且全部要自己承担。即使驾驶员不是车主,车主和事故没有任何关系,也要在交强险122000元的限额内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
误区五:先修理后报销
一部分车主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在车辆出险后先找修理厂,而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修完车后,让保险公司报销修车费用。
更完整的流程其实是这样的,出险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案,保存好交警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处理完事故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等保险公司派人查勘、定损,然后再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才是提交单证和赔付。如果不先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去修理车辆,保险公司有时候会认为修理费用高于定损费用,差额一般就会由车主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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