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非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即只有那些时速低、重量轻,不具有一般机动车的危险性的电动自行车,才会被认定为非机动车。
曾经有这样一条新闻,说青岛的张某驾驶超载货车行驶至某道路,遇上违反交通信号灯的驾驶二轮电动车的董某,两车相撞了,导致车辆损坏董某受伤。
本来张某担心自己是机动车,而董某受伤严重,怕承担责任方面会偏袒对方,又想起董某的电动车体积大、速度快,可能不能算非机动车,于是,张某依法申请了对董某电动车进行鉴定,经鉴定判定事故中的电动车确实属于机动车。
最后交警部门判定,因为董某驾驶机动车,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并未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这些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董某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现在的电动自行车,听上去会给人一直非机动车的感觉,但根据法律意义上的非机动车标准定义,如果超过了一定时速和重量,其实是电动的,仍然属于机动车。
现实生活当中,还是能看到马路上行驶的部分电动车,实际体积和速度都超出了非机动车标准,建议准备买电动车的尽量选择安全标准范围内的车辆,如果购买了机动车类电动车,一定记得办理驾驶证照和后续相关手续。但不管如何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然一旦发生事故,很可能会受伤严重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购买符合非机动车规定的车辆,可以投保代步工具组合保险等此类保险,保障车上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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