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23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二十七届第一次全会及工作组会议在法国巴黎召开,来自FATF的成员、区域性组织以及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观察员近500名代表参加会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派员组团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FATF关于恐怖融资刑罚化和定向金融制裁调查报告,并将提交G20峰会。会议修订了FATF关于恐怖融资刑罚化的标准,讨论通过了新型恐怖融资风险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意大利互评估报告,对巴西、冰岛、日本、南非、美国等成员改进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体系的进展情况以及发展新成员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苏丹、厄瓜多尔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取得重要进展,同意其结束国际合作审查程序。FATF发表了新的“公开声明”( 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s/documents/public-statement-october-2015.html)和“提升全球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合规水平:持续性进程”文件(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s/documents/fatf-compliance-october-2015.html)。会议就国际社会关注的“去风险化”(De-risking)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后,决定发布FATF有关“去风险化”的公开声明,明确金融体系应当正确落实FATF风险为本原则。
会议讨论通过有效监管与执法、数据和统计等指引文件和现金运输洗钱类型研究报告,以及在韩国釜山建立FATF培训学院的倡议文件。
会议期间,我代表团还参加了金砖国家反洗钱会议以及欧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组织(EAG)主席咨询委员会会议,并与有关国家和组织就继续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进行了交流。
FATF第二十七届第二次全会及工作组会议将于2016年2月在法国巴黎举行。
文章来源:反洗钱局